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工程可以计取费用
〖壹〗、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 ,可计入工程造价。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 。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贰〗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 ,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 。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 ,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叁〗 、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需计入工程造价,且不得转嫁至务工人员承担。
成都房协:即日起,房企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
〖壹〗、成都房协表示,为配合做好成都房地产开发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自即日起 ,各开发企业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案场),并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对值守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 。
〖贰〗、今年多地松绑房价管控,房企降价不再被定性为“恶意”,商品房正逐步回归市场属性 ,同时二手房市场分化加剧,部分城市出现“鹤岗化 ”现象,而新一轮城镇化政策强调大城市带动周边城市共同发展 ,或为小城市房地产带来转机。
〖叁〗 、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监管措施从严进行了升级。依照《办法》规定 ,成都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购房款。《办法》自2021年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江苏省: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
〖壹〗、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此调整反映了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工程建设领域费用计取规则的同步更新。费用计列的停止范围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 ,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停止计列 。
〖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费用的范围: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